旅游景区是指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主体,具有一定规模的、能够吸引旅游者进行观光游览活动的场所。
旅游景点是指在风景名胜区内或其周围的,供旅游者游览、观赏、休息、娱乐及购物的地方。它包括由国家批准设立的风景名胜区(如黄山、九寨沟等)和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批准建立的风景名胜区(如庐山、武夷山等);也包括尚未被列入风景名胜区范畴但已经开发成熟的景区(如张家界、三峡等)。目前我国对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采取分级制度,按照风景资源的重要程度将全国划分为五类: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、省级风景名胜区、县级风景名胜区、市级风景名胜区和风景名胜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