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冈市目前还没有解封,依然处于疫情防控期间。
1、根据湖北省统一部署,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,将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;自2020年3月8日零时起,将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整为四级。在此期间,除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外,全省其他地区一律执行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。
2、自2021年4月7日零时起,将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调整至三级,并相应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。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,根据当地疫情形势,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策略和措施。